关于印发《北京市属高等学校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通知;规范性文件 | |
北京市财政局 | |
关键词: 北京市; 高等学校; 科技成果; 双创;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5-01-13,发布日期:2015-01-13 | |
来源: 中国政府网 |
【 摘 要 】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 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科技成果使用、 处置和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协同创新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2014〕3号),根据《财政部 科技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深化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财教〔2014〕233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市属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创新,加大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力度,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在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率先形成创新驱动发展格局中的重要作用,激发调动高等学校科技人员的创新活力,经市教育科技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共同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属高等学校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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