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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和太湖流域排放重点水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
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关键词: 排污;    许可证;    污染物;   
中国|中文
实施日期:2001-07-02,发布日期:2001-07-02
来源: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网站
【 摘 要 】

第一条 为了控制淮河和太湖流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加强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和《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淮河、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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