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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知》的通知 | |
通知;规范性文件 | |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 |
关键词: 专项; 环保部门; 化学品;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4-10-31,发布日期:2014-10-31 | |
来源: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网站 |
【 摘 要 】
各设区市环保局: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函〔2014〕59号)精神,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安监局、省邮政管理局八部门联合制定了《浙江省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浙安委〔2014〕15号),现将《浙江省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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