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2014年1-3月水质变化情况的通报 | |
通报;规范性文件 | |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 |
关键词: 断面; 水质; 交接; 水污染;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4-04-30,发布日期:2014-04-30 | |
来源: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网站 |
【 摘 要 】
各市、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厅): 根据《浙江省跨行政区域交接断面水质监测和保护办法》(浙政令第2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134号)要求,按照《浙江省跨行政区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联合监测技术规范》和《浙江省跨行政区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联合监测结果评价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我厅对2014年1-3月全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进行了初步评价,现将初步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全省交接断面水质总体情况 2014年1-3月,全省145个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中,有83个断面满足功能要求,达标率为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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