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浙江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的通知 | |
通知;规范性文件 | |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 |
关键词: 生态; 文明; 试行; 污染防治;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6-02-03,发布日期:2016-02-03 | |
来源: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网站 |
【 摘 要 】
各市、县(市、区)美丽办(生态办):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推进绿色发展,全面深化两美浙江建设,不断提升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我办制订了《浙江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和《浙江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
【 授权许可】
Free
浙江省环保厅门户网站是指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在互联网上注册的门户站点,用于对社会发布政府环保信息、实施公众环保服务的公共信息平台。本网站所有资料,凡未经特殊注明的,版权均属浙江省环保厅门户网站(www.zjepb.gov.cn)和资料提供者所有。 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必须是以新闻性或资料性公共免费信息为使用目的的合理、善意引用,并须注明“资料来源:浙江省环保厅网站”字样和标明本网网址。 未经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的明确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本网站发布的内容进行如下活动: (1)商业性转载或引用; (2)损害本网或他人利益; (3)任何违法行为。 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网内容者,本网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浙江省环保厅门户网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任何转载或转贴都应注明真实作者和真实出处, 部分信息为引用,如被选用的文章、图片等资料的作者认为选用不妥,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迅速予以妥当处理。 本网所有资料的解释说明权归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