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6.30零点行动”的通知 | |
通知;规范性文件 | |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 |
关键词: 整治; 零点; 停产;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4-06-16,发布日期:2014-06-16 | |
来源: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网站 |
【 摘 要 】
各市、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确保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取得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加快印染、造纸企业整治提升,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2014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生态办函〔2014〕16号)的工作要求,自2014年7月1日零点起,在全省统一实施印染、造纸行业整治提升“零点行动”(以下简称“6.30零点行动”),并对电镀、制革行业整治“零点行动”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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