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出台《天津市农村地区推广先进民用炉具(无烟煤炉具)实施方案》 4年推广无烟煤炉具120万台 | |
解读;一般性文件 | |
天津网 | |
关键词: 炉具; 民用; 无烟煤; | |
学科分类:农业科学(综合)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4-12-02,发布日期:2014-12-02 | |
来源: 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网站 |
【 摘 要 】
本市近日出台了《天津市农村地区推广先进民用炉具(无烟煤炉具)实施方案》,要求自2014年至2017年,全市农村推广先进民用炉具(无烟煤炉具)120万台,促进解决冬季供暖污染,改善净化空气质量。 该方案由市农委、市市场监管委、市财政局和市环保局联合制定,要求2014年推广12万台,2015年推广24万台,2016年推广60万台,2017年推广24万台。方案明确规定了推广补贴范围为:本市农村地区利用散煤取暖、炊事的住户和企事业单位。采购指导价格为:先进民用炉具(无烟煤炉具)2100元/台。各级补助标准为: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补助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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