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切实做好高龄孕产妇管理服务和临床救治的意见》的通知 | |
计划;规范性文件 | |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
关键词: 孕产妇; 高龄; 危重; | |
学科分类:医学(综合)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6-08-10,发布日期:2016-08-10 | |
来源: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
【 摘 要 】
各区卫生计生委、北京妇幼保健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15〕40号),做好高龄孕产妇管理服务和临床救治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日印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切实做好高龄孕产妇管理服务和临床救治的意见》(国卫妇幼发〔2016〕15号),现转给你们,并对我市高龄孕产妇管理服务和临床救治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高龄孕产妇管理工作,加强孕产期保健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累计生育需求集中释放,高龄孕产妇比例增高,发生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的风险增加。
【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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