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市环保局关于做好我市2017年危险废物监管工作的通知 | |
通知;规范性文件 | |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 |
关键词: 危险废物; 环保局; 单位; | |
学科分类:环境科学(综合)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7-03-29,发布日期:2017-03-29 | |
来源: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网站 |
【 摘 要 】
津环保土〔2017〕66号 市环保局关于做好我市2017年危险废物 监管工作的通知各区环保局,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 为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进一步做好我市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现将我市2017年危险废物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环保部2016年第7号令)、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及《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环保局关于对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津环保监﹝2015﹞164号),对辖区内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检查。
【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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