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市环保局关于发放中能(天津)环保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危险废物临时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 |
通知;规范性文件 | |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 |
关键词: 危险废物; 年月日; 许可证; | |
学科分类:环境科学(综合)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6-02-18,发布日期:2016-02-18 | |
来源: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网站 |
【 摘 要 】
津环保固〔2016〕21号 市环保局关于发放中能(天津) 环保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危险废物临时 经营许可证的通知静海区环保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和企业申请,市局于2016年2月15日为中能(天津)环保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公司”)颁发了为期一年的危险废物临时经营许可证,具体内容如下: 法定代表人:林晶彬; 住所、设施地址: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浙江道2号;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利用; 危险废物类别:HW49其他废物(900-045-49废弃印刷线路板)、HW22含铜废物(406-003-22电子行业含铜蚀刻废液、406-004-22电子行业含铜废液); 年经营规模:废线路板30000吨、废蚀刻液5000吨; 有效期限:2016年2月2日至2017年2月1日。
【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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