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市环保局关于发放天津绿色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通知 | |
通知;规范性文件 | |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 |
关键词: 万台; 再生资源; 电子产品; | |
学科分类:环境科学(综合)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6-08-23,发布日期:2016-08-23 | |
来源: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网站 |
【 摘 要 】
津环保便函〔2016〕222号市环保局关于发放 天津绿色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通知静海区环保局: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和企业申请,我局为“天津绿色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颁发了为期五年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具体内容如下: 法人名称:天津绿色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明珠; 住所:天津市静海区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十五号路12号; 处理设施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十五号路12号; 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类别:CRT电视机、液晶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微型计算机。
【 授权许可】
Fr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