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 |
实施意见;规范性文件 | |
北京市人民政府 | |
关键词: 信访; 途径; 法定; | |
学科分类:农业科学(综合)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6-08-15,发布日期:2016-08-15 | |
来源: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网站 |
【 摘 要 】
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京农发〔2016〕18号为了进一步厘清信访与其他法定途径之间的受理范围,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通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途径”进行合理分流、依法处理,根据农业部和全市关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现就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明确如下:一、充分认识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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