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天津市社会办医机构管理条例
条例;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键词: 办医;    行政部门;    卫生;   
学科分类:医学(综合)
中国|中文
实施日期:2010-04-15,发布日期:2010-04-15
来源: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 摘 要 】
 天津市社会办医机构管理条例 1994年7月14日天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12月21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市社会办医机构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社会办医机构的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保障公民健康,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一)公民单独或者联合兴办的医疗机构;(二)机关、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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