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市卫生局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 |
指导意见;规范性文件 | |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
关键词: 中医; 中医药; 保健;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4-07-03,发布日期:2014-07-03 | |
来源: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
【 摘 要 】
各区县卫生局,市局直属各医院,各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部队及企事业医院: 为加快我市中医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及相关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精神,结合实际,提出意见如下: 一、加强中医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积极探索中医预防、养生保健服务体系建设,拓宽中医药服务领域,满足社会多元化需求,推动医疗机构提
【 授权许可】
Free
他人将“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信息网”提供的内容与服务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或相关权利人的许可,注明作者及文章出处,并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使用者将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信息网提供的内容与服务用于非商业用途时,应遵守著作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信息网”及相关权利人的权益。凡作者或权利人声明不得转载的文章或图片,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未经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授权,任何人不得建立该网站的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