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市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 |
指导意见;规范性文件 | |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
关键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政发; 中医药;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6-08-03,发布日期:2016-08-03 | |
来源: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
【 摘 要 】
各区卫生计生委: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6〕1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6〕1号)请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www.satcm.gov.cn)医政管理栏目工作动态中下载。 2016年8月1日
【 授权许可】
Free
他人将“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信息网”提供的内容与服务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或相关权利人的许可,注明作者及文章出处,并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使用者将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信息网提供的内容与服务用于非商业用途时,应遵守著作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信息网”及相关权利人的权益。凡作者或权利人声明不得转载的文章或图片,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未经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授权,任何人不得建立该网站的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