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市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相关工作的通知 | |
通知;规范性文件 | |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
关键词: 食品安全; 跟踪; 评价; | |
学科分类:医学(综合)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5-12-22,发布日期:2015-12-22 | |
来源: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
【 摘 要 】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各有关单位: 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卫食品标便函〔2015〕26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为贯彻落实文件要求,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本辖区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的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培训工作,要会同相关监管部门收集、汇总本辖区相关部门以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检验检测机构、食【 授权许可】
Free
他人将“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信息网”提供的内容与服务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或相关权利人的许可,注明作者及文章出处,并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使用者将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信息网提供的内容与服务用于非商业用途时,应遵守著作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信息网”及相关权利人的权益。凡作者或权利人声明不得转载的文章或图片,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未经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授权,任何人不得建立该网站的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