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同意市胸科医院设置输血科的批复 | |
批复;规范性文件 | |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
关键词: 输血; 胸科; 我委; | |
学科分类:血液学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5-03-25,发布日期:2015-03-25 | |
来源: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 |
【 摘 要 】
市胸科医院: 你院《关于我院诊疗科目增加“输血科”的请示》(津胸医〔2015〕21号)收悉。 经我委委托市输血协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论证和评价,认为市胸科医院具备开展输血科的基本条件。经研究,我委同意市胸科医院设置输血科。 望你院严格按照《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津卫医政〔2014〕135号)进一步加强管理,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操作规范,加强规范化培训,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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