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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同意市胸科医院设置输血科的批复
批复;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键词: 输血;    胸科;    我委;   
学科分类:血液学
中国|中文
实施日期:2015-03-25,发布日期:2015-03-25
来源: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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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
市胸科医院:    你院《关于我院诊疗科目增加“输血科”的请示》(津胸医〔2015〕21号)收悉。    经我委委托市输血协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论证和评价,认为市胸科医院具备开展输血科的基本条件。经研究,我委同意市胸科医院设置输血科。    望你院严格按照《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津卫医政〔2014〕135号)进一步加强管理,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操作规范,加强规范化培训,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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