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同意市天津医院设置高压氧科的批复 | |
批复;规范性文件 | |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
关键词: 天津; 我委; 医院; | |
学科分类:医学(综合)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5-07-17,发布日期:2015-07-17 | |
来源: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
【 摘 要 】
市天津医院: 你院《天津市天津医院关于新增高压氧科的请示》(津院医〔2015〕39号)收悉。 经我委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论证和评价,认为市天津医院具备开展高压氧业务的基本条件。经研究,我委同意市天津医院设置高压科。 望你院应进一步加强管理,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操作规范,加强规范化培训,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此复。  
【 授权许可】
Free
他人将“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信息网”提供的内容与服务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或相关权利人的许可,注明作者及文章出处,并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使用者将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信息网提供的内容与服务用于非商业用途时,应遵守著作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信息网”及相关权利人的权益。凡作者或权利人声明不得转载的文章或图片,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未经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授权,任何人不得建立该网站的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