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 |
通知;规范性文件 | |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
关键词: 人选; 百千万; 推荐; | |
学科分类:医学(综合)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7-03-31,发布日期:2017-03-31 | |
来源: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
【 摘 要 】
委直属各单位: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7〕71号)要求,为做好市卫生计生委系统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即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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