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 关于在天津市卫生行业评选第二届人民满意的“好医生、好护士、好医院”和第八届“十佳”医务工作者的通知 | |
| 通知;规范性文件 | |
|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
| 关键词: 评选; 医务; 护士; | |
| 学科分类:医学(综合) | |
| 中国|中文 | |
| 实施日期:2012-04-24,发布日期:2012-04-24 | |
| 来源: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 |
【 摘 要 】
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局直属各单位,各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疗机构,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局机关党委: 为深入发掘和总结卫生行业辛勤工作、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宣传学习先进,积极营造氛围,调动广大医务工作者积极性,推动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市卫生局党委、市卫生局决定在市卫生行业评选第二届人民满意的“好医生、好护士、好医院”和第八届“十佳”医务工作者。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
【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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