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关于申报2014年工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的通知
通知;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关键词: 项目;    中央企业直接;    技术产业化应用;   
学科分类:能源保护和环境
中国|中文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 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促进清洁生产关键共性技术产业化应用,降低工业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度,推动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工作,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707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就申报2014年清洁生产示范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支持以验证清洁生产新技术成熟度、可靠性、先进性为目的的产业化应用示范项目,包括两类: (一)以源头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为目标,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含安徽省)、珠江三角洲地区,辽宁中部、山东、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山西中北部、陕西关中、甘宁、新疆乌鲁木齐城市群的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行业企业实施共性、关键技术产业化应用示范。
【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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