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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4号
公告;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关键词: 配额;    毛条;    国别;   
中国|中文
实施日期:2008-12-26,发布日期:2008-12-26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网站
【 摘 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的有关规定,对在《协定》项下进口原产于新西兰的羊毛、毛条实行国别关税配额管理。现将有关实施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对进口原产于新西兰的羊毛、毛条在国别关税配额内实施《协定》协定税率(以下简称协定税率)。 实施协定税率的羊毛、毛条的商品范围详见附件。
【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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