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32号(关于启用第四版《货物进口证明书》) | |
公告;规范性文件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
关键词: 证明书; 货物; 进口;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5-07-23,发布日期:2015-07-23 | |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网站 |
【 摘 要 】
自2015年8月 1日起,各海关启用第四版《货物进口证明书》。届时,第三版《货物进口证明书》仍可继续使用。 第四版《货物进口证明书》分为普通货物用和汽车、摩托车用两种,样式分别见附件。 特此公告。
【 授权许可】
Free
【 图 表 】
车辆用《货物进口证明书》(汽车、摩托车).tif
普通货物用《货物进口证明书》.t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