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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32号(关于启用第四版《货物进口证明书》)
公告;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关键词: 证明书;    货物;    进口;   
中国|中文
实施日期:2015-07-23,发布日期:2015-07-23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网站
【 摘 要 】

自2015年8月 1日起,各海关启用第四版《货物进口证明书》。届时,第三版《货物进口证明书》仍可继续使用。 第四版《货物进口证明书》分为普通货物用和汽车、摩托车用两种,样式分别见附件。 特此公告。

【 授权许可】

Free   

【 图 表 】

车辆用《货物进口证明书》(汽车、摩托车).tif

普通货物用《货物进口证明书》.t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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