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关于规范煤制天然气产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 |
通知;规范性文件 | |
国家能源局 | |
关键词: 煤制天然气; 发展改革委; 天然气; | |
学科分类:能源(综合)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0-06-02,发布日期:2010-06-02 | |
来源: 国家能源局网站 |
【 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贸委(经委)、大唐、中电投、华能、国开投、神华、中煤公司、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中海油总公司: 近年来,国内天然气需求快速增长,激发了各地投资建设煤制天然气项目的热情,由于煤制天然气是新兴产业,国家尚未制定明确的产业政策,目前,正在进行项目示范工作。为了加强对煤制天然气产业的规范和引导,促进煤制天然气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发[2009]38号文件精神,对煤制天然气产业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煤制天然气是以煤为原料,采用气化、净化和甲烷化技术制取的合成天然气。煤制天然气是资源、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项目建设需要的外部配套支持条件较多,不仅涉及煤炭开采与转化、水资源保障、技术的集成与优化,还需要配套建设天然气管网、培育用气市场等,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在国家能源规划指导下统筹考虑、合理布局。【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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