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 | |
通知;规范性文件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 |
关键词: 病历; 书写; 应当;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02-08-25,发布日期:2002-08-25 | |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 |
【 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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