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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戒毒医疗机构须报禁毒机构审批的通知
通知;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键词: 戒毒;    禁毒;    医疗机构;   
中国|中文
实施日期:2000-01-03,发布日期:2000-01-03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
【 摘 要 】
卫生部关于戒毒医疗机构须报禁毒机构审批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为贯彻全国禁毒工作会议精神,依照中发[1997]第5号文件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自愿戒毒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对新建的戒毒医疗机构的审批,除依据卫生部《关于加强对医疗单位开展戒毒治疗管理工作的通知》(卫药发[1993]第6号)有关规定外,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禁毒机构审批获准后,方可从事戒毒医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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