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结业考核及专业学位授予实施办法的通知 | |
实施办法;规范性文件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 |
关键词: 考核; 专业学位; 结业;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1-03-04,发布日期:2011-03-04 | |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 |
【 摘 要 】
为加强对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评估和管理,切实做好结业考核和学位授予工作,确保第四批继承工作质量,根据《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国人部发〔2008〕32号)和《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国中医药发〔2008〕7号)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结业考核及学位授予实施办法》,并附有结业考核及学位授予考评手册(见附件),现予印发,请参照执行。在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局人事教育司师承继教处联系。此通知及考评手册格式同时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http://satcm.gov.cn)上发布。联 系 人:张欣霞吴厚新联系电话:010-59957647 59957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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