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举办2008海峡两岸中医药发展与合作论坛的通知 | |
通知;规范性文件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 |
关键词: 药膳; 中医药; 厦门市;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08-03-28,发布日期:2008-03-28 | |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 |
【 摘 要 】
国中医药函〔2008〕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局各直属单位: 为了加强海峡两岸中医药界同仁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海峡两岸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我局与厦门市人民政府定于2008年7月12日—15日在福建省厦门市共同举办“2008海峡两岸中医药发展与合作论坛-2008中医药膳养生保健大会”。 届时论坛将邀请海峡两岸中医药膳界的知名专家、学者及企业家500人(大陆350人、台湾150人),共同就“中医药膳、养生保健”的未来与现状进行广泛深入地研讨。同时,还将举办药膳制作大赛以及药膳知识培训班。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协助办好本次论坛及养生保健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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