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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协作组牵头单位工作会议的通知 | |
通知;规范性文件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 |
关键词: 协作组; 专科;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08-02-06,发布日期:2008-02-06 | |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 |
【 摘 要 】
国中医药医函〔2008〕11号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中医药〔2007〕51号)的有关规定,我司组织“十一五”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成立了23个协作组。为使重点专科协作组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完成协作组各项工作任务,经研究,定于2008年2月中旬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十一五”重点专科协作组牵头单位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讨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协作组重点病种临床诊疗方案审核工作方案及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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