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 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监督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 |
| 计划;规范性文件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
| 关键词: 项目承担单位; 监督; 管理; | |
| 学科分类:自然科学(综合) | |
| 中国|中文 | |
| 实施日期:2015-12-29,发布日期:2015-12-29 | |
|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网站 | |
【 摘 要 】
国科发政〔2015〕471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财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监督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和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监督工作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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