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科技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范围试点的通知 | |
通知;规范性文件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
国家税务总局 | |
关键词: 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 北京市; | |
学科分类:自然科学(综合)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3-09-29,发布日期:2013-09-29 | |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网站 |
【 摘 要 】
国科发高〔2013〕595号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关于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范围试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对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从事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的企业,按规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授权许可】
Free
科技部门户网站内容由科技部司局、直属事业、地方科技厅局、驻外科技使领馆以及相关单位提供。任何媒体、互联网站和商业机构不得利用本网站发布的内容进行商业性的原版原式地转载,也不得歪曲和篡改本网站所发布的内容。本网站所涉及到的版权归本网站所属。本网站提供的资料如与相关纸质文本不符,以纸质文本为准。任何媒体或互联网站不得擅自转载本网站提供的信息和服务内容,如需转载,必须获得科技部门户网站合法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