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关于启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监察局印章的通知 | |
通知;规范性文件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 |
关键词: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监察局; 通知; | |
学科分类:环境监测和分析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04-01-12,发布日期:2004-01-12 | |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 |
【 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各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总局机关部分职能与机构调整的通知》(环发〔2003〕190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启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监察局印章。
【 授权许可】
Free
环境保护部网站内容由环境保护部、环保厅(局)、直属机构及相关单位提供。任何媒体、互联网站和商业机构不得利用本网站发布的内容进行商业性的原版原式地转载,也不得歪曲和篡改本网站所发布的内容。本网站所涉及到的版权归本网站所属,所提供的资料如与相关纸质文本不符,以纸质文本为准。任何媒体或互联网站不得擅自转载本网站由其他单位提供的信息和服务内容,如需转载,必须与相应提供单位直接联系获得合法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