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昆明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
通知;规范性文件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 |
关键词: 昆明市; 环境影响; 环境保护; | |
学科分类:环境科学(综合)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09-10-29,发布日期:2009-10-29 | |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 |
【 摘 要 】
昆明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经查,昆明市轨道交通首期工程未取得环保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其世纪城站至五腊村站已于2009年3月擅自开工建设,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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