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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回东莞市中艺环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的通知
通知;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关键词: 环境污染;    运营资质;    设施;   
学科分类:环境科学(综合)
中国|中文
实施日期:2011-01-26,发布日期:2011-01-26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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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经我部查实:2009年6月、10月,东莞市中艺环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运营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过程中,两次将生化池污泥偷排到厂外河道;2009年7月,四会市绿欣环境保护有限公司在运营污染治理设施过程中,存在私埋暗管,偷排电镀废水等违法行为;2009年5月27日至6月20日,石家庄顺达环境工程设备有限公司超资质范围运营烟气脱硫,擅自闲置脱硫设施,污染物直接排放。针对上述企业的严重违法行为,我部对其依法进行了经济处罚。为加强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根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收回上述企业设施运营资质证书。请你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于2011年1月30日前,分别负责落实上述企业证书收回工作,并报我部。
【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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