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 关于进一步强化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示范带头作用的通知 | |
| 通知;规范性文件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 |
| 关键词: 城市; 模范; 创模; | |
| 学科分类:污染 | |
| 中国|中文 | |
| 实施日期:2011-08-29,发布日期:2011-08-29 | |
|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 | |
【 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全军环办,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原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室): “十一五”以来,全国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以下简称“创模”)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以下简称“模范城市”)是全国城市科学发展的杰出代表,是国际社会可持续发展城市的优秀典范,在强化城市环境保护工作、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示范作用。为进一步强化模范城市示范带头作用,现就新形势下创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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