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关于授予张建设等10名同志2007年环保“绿色卫士”荣誉称号的决定 | |
决定;规范性文件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 |
关键词: 表彰; 绿色; 环境友好; | |
学科分类:环境科学(综合)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07-05-29,发布日期:2007-05-29 | |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 |
【 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为表彰积极参与、投身环保事业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经各地推荐,总局研究,决定授予湖南省岳阳县鹿角镇渔民张建设、北京市炼焦化学厂党委书记兼厂长张希文、山西省作协副主席哲夫、河南省长垣县绿色未来环境保护协会宋克明、四川省南充市凤垭山业主欧阳晓玲、黑龙江省伊春市市长许兆君、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负责人林英、辽宁省营口市第一高中学生潘娜威、甘肃省白银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普宣传站站长段英利、宁夏盐池县福陵治沙造林有限公司经理史俊等10人2007年环保“绿色卫士”荣誉称号。
【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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