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关于宁波市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的函 | |
函;规范性文件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 |
关键词: 复查; 环境保护局; 城市; | |
学科分类:污染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07-02-15,发布日期:2007-02-15 | |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 | |
【 摘 要 】
宁波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规定》,我局对你市环境质量和环境建设指标达标情况进行了复查。经现场考核和媒体公示,现准予通过你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希望你市珍惜荣誉,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不断提升城市环境管理水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持续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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