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关于长春市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的函 | |
函;规范性文件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 |
关键词: 环境保护; 模范; 减排; | |
学科分类:污染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08-02-28,发布日期:2008-02-28 | |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 | |
【 摘 要 】
长春市人民政府: 根据《“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规定》(环办〔2006〕40号),我局对你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进行了复查。经现场考核和媒体公示,现同意你市通过复查。【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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