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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等17个市(县、区)“国家生态市(县、区)”称号的公告
公告;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关键词: 生态;    生态建设;    环境保护部;   
学科分类:生态和保护
中国|中文
实施日期:2013-01-15,发布日期:2013-01-15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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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等规定,经我部考核、公示、审定,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等17个市(县、区)已经达到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之国家生态市(县、区)考核指标要求,现决定授予其“国家生态市(县、区)”称号。
【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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