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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发2013年度第二批原料及试剂用途四氯化碳使用配额的通知
通知;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关键词: 配额;    四氯化碳;    有限公司;   
学科分类:污染
中国|中文
实施日期:2013-10-30,发布日期:2013-10-30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
【 摘 要 】
威海新元化工有限公司,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元康硅业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南京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为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哥本哈根修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以及《关于实施四氯化碳生产配额许可证、使用配额许可证及销售登记证管理的通知》(环函〔2005〕289号)的有关规定,现核发威海新元化工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用于原料、助剂及试剂用途的2013年度第二批四氯化碳使用配额(企业使用配额量见附件)。
【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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