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关于禁止使用氯氟烃(CFCs)物质作为发泡剂的公告
公告;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关键词: 氯氟烃;    发泡剂;    物质;   
学科分类:污染
中国|中文
实施日期:2007-06-25,发布日期:2007-06-25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
【 摘 要 】
为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保护环境,根据《中国消耗臭氧层物质逐步淘汰国家方案(修订稿)》,以及我国政府与联合国多边基金执委会签署的《中国泡沫行业CFC-11整体淘汰协议》、《中国氯氟烃、四氯化碳、哈龙加速淘汰计划》的有关规定,现就以氯氟烃(CFCs)物质作为发泡剂的淘汰工作公告如下。 一、自2008年1月1日起,任何企业不得在产品生产和施工过程中使用氯氟烃(CFCs)物质作为发泡剂。
【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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