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 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 | |
| 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
| 关键词: 进出口; 臭氧层; 消耗; | |
| 学科分类:污染 | |
| 中国|中文 | |
| 实施日期:2014-01-21,发布日期:2014-01-21 | |
|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 | |
【 摘 要 】
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环发〔1999〕278号)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原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加强对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的规定》(环发〔2000〕8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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