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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换)发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名单(2007年第四批)2007年第34号公告
公告;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键词: 生产批准证书;    产品;    农药;   
学科分类:农业科学(综合)
中国|中文
实施日期:2007-06-04,发布日期:2007-06-04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 摘 要 】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生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审核合格的702个产品颁(换)发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名单予以公告。 本次颁(换)发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的有效期,原药品种为5年,加工、复配、分装品种为3年,颁证产品的试产期为2年。获证企业必须在产品包装上注明生产批准证书编号。
【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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