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关于同意云南省、贵州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复函(发改经体[2015]2604号) | |
函;部门规章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国家能源局 | |
关键词: 电力体制改革; 试点方案; 工作; | |
学科分类:电力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5-11-09,发布日期:2015-11-09 | |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
【 摘 要 】
云南省、贵州省人民政府: 报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上报云南省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请示》(云政报〔2015〕47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贵州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的函》(黔府函〔2015〕200号)收悉。经征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电力专题)成员单位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云南省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试点方案》和《贵州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同意云南省、贵州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汇总形成的修改意见附后,请据此进一步修改完善试点方案。【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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