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44号) | |
通知;部门规章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关键词: 光伏发电; 上网标杆电价; 发展改革委; | |
学科分类:再生能源与代替技术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5-12-22,发布日期:2015-12-22 | |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
【 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目标要求,合理引导新能源投资,促进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推动各地新能源平衡发展,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效率,依据《可再生能源法》,决定调整新建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经商国家能源局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光伏电站,下同)上网标杆电价随发展规模逐步降低的价格政策。为使投资预期明确,陆上风电一并确定2016年和2018年标杆电价;光伏发电先确定2016年标杆电价,2017年以后的价格另行制定。具体标杆电价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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