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煤矿节日停产放假和落实减量化生产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16]1556号) | |
通知;部门规章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关键词: 减量化生产; 停产放假; 煤矿; | |
学科分类:能源(综合)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6-06-28,发布日期:2016-06-28 | |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
【 摘 要 】
省、自治区、直辖市(天津、上海、浙江、广东、海南、西藏除外)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煤炭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省级煤矿安监局,能源监管派出机构,神华集团、中煤能源集团等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督促地方和企业认真落实减量化生产要求,以及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安排,5月中下旬,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组织主要产煤地区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等单位,形成若干小组,对“五一”期间煤矿停产放假和落实276个工作日制度情况进行了暗访、自查和督查。【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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